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监督曝光  >> 查看详情

关于我县10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通报

来源: 靖安廉政  日期:2020-09-29 17:31:20  点击:5531  属于:监督曝光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的高发现象,现将近两年查处的10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宝峰村村委会主任茅小弟酒后驾驶问题。

  2018年9月11日14时许,茅小弟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途经宝峰镇宝峰村茅家组路段与工程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46mg/100ml。2019年3月8日,茅小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宝峰镇卫生院院长吴强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10月5日21时许,吴强饮酒后驾驶小客车途径宝峰镇谌母岭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小客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75mg/100ml。2019年3月15日,吴强受到留党察看和政务撤职处分。

双溪镇河北村支委委员、治保主任万欢酒后驾驶问题。

       2019年3月20日20时许,万欢饮酒后驾驶小客车途经双溪镇新大街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2019年4月29日,万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靖安县职业中学教师涂剑明酒后驾驶问题。

       2019年5月17日19时许,涂剑明饮酒后驾驶私家车途经宝峰大桥桥头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6mg/100ml。2019年8月8日,涂剑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仁首中心小学副校长聂维酒后驾驶问题。

       2019年6月1日20时许,聂维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双溪镇新大桥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6mg/100ml。2019年9月12日,聂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熊进红醉酒驾驶问题。

       2019年6月23日18时许,熊进红饮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两轮摩托车途经后港路靖安宾馆路段,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2.48mg/100ml。2019年11月7日,熊进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中源财政所所长韩章勇酒后驾驶问题。

       2019年10月11日21时许,韩章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县城清华大道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mg/100ml。2019年12月12日,韩章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万闯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4月5日21时许,万闯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双溪大道路段,被交警设卡检查。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2020年6月16日,万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璪都镇洲上社区副主任李常义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3月16日19时许,李常义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途经璪都镇桥头路段时被交警拦下。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mg/100ml。2020年6月28日,李常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双溪镇安监站站长侯波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6月18日20时许,侯波饮酒后驾驶小客车途经沿河西路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mg/100ml。2020年7月27日,侯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国庆、中秋将至,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酒后危险驾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切实从思想和行动上筑牢防线,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酒驾醉驾问题发生。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问题查处力度,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从严从快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