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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靖安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0-12-22 13:05:31  点击:4402  属于:监督曝光

       元旦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靖安县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卢泰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3年4月,时任县城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卢泰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属企业名义购置两辆现代越野车,裸车价13.48万元,购车费用在下属企业报支。该车辆长期被县城建局借用,属违规使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2016年至2019年期间,县城建局每年在下属企业违规报支五、六十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招商引资项目争取、接待等产生的费用,其中包含2490元的香烟。2020年11月,卢泰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靖安县雷公尖乡虎山分场支部书记舒敬沐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

      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雷公尖垦殖场虎山分场先后3次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共1620元。事后,舒敬沐均在香烟有关报销单据上签批,同意报销相关费用。2020年12月,舒敬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问题,是典型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表现,同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格格不入。对这些问题的查处,深刻说明在纪律规矩面前,侥幸之心不可有,敬畏之心不可无。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一刻不停歇地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持续紧盯“四风”问题不放,严肃查纠各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我县发展提供作风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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