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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靖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来源: 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07-09 14:26:08  点击:3322  属于: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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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靖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靖安县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靖安县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靖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以及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的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指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特约监察员工作等。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归口协调抽调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工作等。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县监委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五)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交本委相关部门;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发现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统筹汇总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等提出的问题线索初步处置意见,并视情况提请线索专题会议研究;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等。
     (七)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方)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方)党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交案件监督管理室汇总;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方)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九)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监察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各派驻(派出)机构干部职工,县委巡察机构干部,各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公室副主任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党群工作。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行政编制37名。
    县纪委常委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正科级)、常委3名。
    县监委委员7名,其中主任1名(县纪委书记兼)、副主任3名(县纪委副书记兼)、委员3名(其中,由县纪委常委兼任的2名)。
    内设机构正职14名(副科级)。
 
 
       第二部分    靖安县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中共靖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44234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23431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比上年增加2412742元,增长20.0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中共靖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4423431元,比上年增加2412742元,增长20.08%。
按资金性质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23431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比上年预算增加2412742元,增长20.0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3773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38%,比上年增加1603222元,增长15.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4287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1%,比上年增加435384元,增长44.48%;卫生健康支出32821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8%,比上年增加126344元,增长62.59%;住房保障支出94318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3%,比上年增加长247792元,增长35.6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532507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02%,比上年增加3481446元,增长49.37%;商品和服务支出3325441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06%,比上年减少1099837元,下降24.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8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9%,比上年减少9867元,下降44.15%;资本性支出4500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2%,比上年减少59000元,下降11.5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中共靖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423431元,比上年增长2412742元,增长20.08%,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11737738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38%,比上年增长1603222元,增长15.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14287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81%,比上年增加435384元,增长44.4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28218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8%,比上年增加126344元,增长62.5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943188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53%,比上年增加247792元,增长35.6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328400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37400元,下降16.0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总额34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价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资金861000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8个,涉及资金361000元。
 
      (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经费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责任的制度,本项目即是对该责任制具体落实的检查工作中人员培训发生的费用提供资金保障。
       2.立项依据:本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
       3.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靖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4.实施方案:对本预算年度内对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工作人员队伍所需的相关培训费用予以支付。
       5.实施周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8000元,其他资金0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目标为本年度党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工作的人员培训提供资金18000元,包括: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实际完成率,本年度是实际完成;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本年度工作达标95%以上;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是在本内年度内及时完成;成本指标-节约达成率,是在坚持工作做到厉行节约。
       效益指标:包含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即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的工作具体落实从而全面促进靖安县全社会的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等方面的效益,使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上级考核。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使得本年度电话测评综合指数达标。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靖安县纪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50000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220000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适当控制招待费用,严厉执行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00元,比上年减少20000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300000元,比上年减少20000元,主要原因是:控制车辆购买价格,厉行节约。
 

        第三部分    中共靖安县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巡视工作:反映地方和中央巡视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靖安县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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